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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老师




老师: 李老师

学生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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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) 林明庆 6) 谢嘉俊
7) 林文强 8) Kri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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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7月27日星期一 @ 20:57

涉开车超速找人理被控

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一名管理层人员涉嫌开车超速被罚,竟出钱找人顶罪,日前被控上法庭。被告黄永杰(27岁)被指在前年12月27日将1200元贿金交给男子陈宝兴,作为对方代他顶罪的酬劳。黄永杰是因为在之前三个星期的一个下午,在汤申路上段超速驾驶,触犯交通规则而接到交通罚单。
  被告是博纳集团(PropNex)的高级副经理。他面对一项控状,指他触犯防止贪污法令。一旦罪成,可被判罚款最多10万元或坐牢最长5年,或两者兼施。 他日前出庭面控后,获准保释在外。案展9月3日进行审前会议。
为了赚1200元而替被告顶下超速驾驶罪名的陈宝兴,已经在较早时被判监4个月。



我的感想

对于这着新闻的报道,我认为这个经理不应该为了1200元而贪污公款, 因为这样会让人觉得他没有责任感,还有很愚蠢。很多人也许认为贪污公款是一件小事, 只要不说出去就没有人会发现了。但是一旦被发现,连工作都不保。在严重的情况下, 可能被判坐牢或罚款。而让别人帮你顶罪,那个人也会受到惩罚。以我的看法,我认为我们做人应该脚踏实地, 不要为了一些问题而作出犯法的事情。

Done By: 嘉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