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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老师




老师: 李老师

学生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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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) 林文强 8) Kri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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剪报/感想
2009年8月23日星期日 @ 17:46
男补习教师跟9岁男童胡搞

9岁男童人小鬼大,不仅主动跟男补习教师谈性话题,还闯进厕所看他小解,并大胆抚弄对方下体。男教师没有抗拒,让男童为他XX。

此后三个月,男教师又四次给男童XX。男童的母亲是在发现他XX后,追问之下揭发此事。

男教师因此被控上法庭,面对五项触犯刑事法典第376节条文的控状。

第376节是刑事法典新增条文,去年2月生效,以保护18岁以下男女。它规定任何人跟未满18岁男女发生性关系,即使对方同意也属于违法行为,罪名成立者每项控状的最高刑罚是坐牢最长20年,另可罚款和鞭刑。


感想
我认为他实在不配当个老师,因为身为一个老师不应该有这种想法与行为。
那个男童很大胆,他不应该跟老师谈这种话题。我认为他这么做间直是咎由自取。

傅雪莹